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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面對青年貧窮化:讓團結種子灑滿片片荒蕪的山野

面對青年貧窮化:讓團結種子灑滿片片荒蕪的山野  2014-3-13 18:33 作者:本報訊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8393    ■陳柏謙   農曆年前,某次同南台灣積極參與工會事務的派遣客服夥伴,一起討論著如何北上要求直接雇用的抗議行動時,和這群工會會齡僅有兩三年、卻表現出異常勇敢、堅毅的女性工會幹部,聊到連續從事動輒長達5到10年的派遣工作的種種無奈與些許絕望,聊到每個人當初為什麼會想要參與工會事務的初衷始末,聊到對畏於資方至今遲未加入工會的同事的想法,聊到大多數人是如何從原來對工會懵懂狀態,短短兩三年內,成為了彷彿是身經百戰的勇者。 忽然間,一片喧嘩的談話聲中,傳出了這麼一段話。 「想參加工會,另一個原因主要其實是為了我以後的小孩。」 「妳想得好遠唷!」另一位工會夥伴笑著問。她沒正面回答,但她嚴肅認真的態度可以明顯感受這並非僅是隨意脫口而出。 「或許,我不知道未來的路究竟會怎樣,但我一想到台灣未來的職場很可能會成為一個到處派遣的環境,那他的媽媽加入了工會,至少,可以幫他先知道該如何做、該怎麼團結爭取。」 也不知道為何,本來應該只是輕鬆寫意的閒聊,那瞬間,卻帶給我無比的感動;這種彷彿見證了工人間團結種子從播下到生根、發芽的真實感,有種奇妙的微醺感。回台北的路途上,這幾句話一直在我腦海裡盤旋,而這次,竟讓我回想起陳映真小說《雲》中一段淒美的場景。小說裡當陳映真描寫到,一群原本燃起無限希望,期待在工廠內改選出一個真正能夠代表工人的工會的勇敢女性幹部,在投票前夕遭資方全面性壓制,投票當天,畏懼資方的同事們,竟沒人敢走向投票處投下自己的一票。 年輕的女工小文站上了投票櫃上,苦苦哀求著其他工人們勇敢表達內心的支持,遲遲沒有人敢踏出支持的步伐時;忽然間,原先僅是「草坪上的女孩,都脫下帽子,高高地、安靜地舉在空中,低著頭、吞嚥自己的哽咽……」隨後「幾百個工人都停住腳步,忽然間,幾百隻藍色、白色、黃色,分別標誌著不同勞動部門的帽子,紛紛地、靜靜地舉起,在廠房、宿舍二樓、在裝配部樓頂,在電腦部的騎樓上紛紛地舉起,並且,在不知不覺間,輕輕地搖動著,彷彿一陣急雨之後,在荒蕪不育的沙漠上,突然怒開了起來的瑰麗的花朵,在風中搖曳。草坪上的女孩子們低著頭,嚶嚶、嚶嚶地哭著。」 只是,陳映真筆下的《雲》,結局無疑是無奈而淒美的,恰如文字所描述,搖曳而怒開的瑰麗花朵,終究只是綻放於荒蕪沙漠中的須臾美景。工會改選的流產,帶頭的女工們最終一個個離開了工廠,工廠很快就又回復到過去了無生機的狀態。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中,《雲》裡的這段文字時常困惑著我,為什麼陳映真的文字與故事中,要安排讓這瑰麗的花朵,偏偏綻放在荒蕪不育的沙漠上呢?之前自以為是的解讀曾認為,或許,陳映真是想要隱晦描繪出,在八○年代初期的台灣,在這片長期恐懼於工人集體力量的島嶼上,威權者對工人組織高度壓制、收編與分化後的慘白地景。 又後來,也曾聯想,或許陳映真想透過故事的鋪陳上告訴我們,如《雲》裡所描述,一個最初由管理方而非由多數基層勞工所提議改選成立的「真正的工會」的舉措,終究可能因為危及到資方而讓計畫胎死腹中,以此來強調由下而上的工會組織途徑。 這些猜測也許多多少少都可以說得通,不過,隨著時間過去,偶而重新再看《雲》時,對這段文字卻萌生出另一個重要的感觸,亦即,在勞工團結的種子播下、發芽到扎根的長久過程當中,恐怕別急於看到成果,如何細心呵護、耐心灌溉,每一個組織運作的環節,很可能都是關鍵而重要的,只要我們能確定團結種子埋得夠深;而轉變,很可能就會在不知不覺中一點一滴地發生…… 就在我那一次與後續幾次討論當中,這群工會新手們對於要集體北上抗爭的提議顯得一點兒都不遲疑,有的只是馬上進入工作分配與動員的實質討論,幾個星期後,以派遣勞工為主體的工會幹部集體北上,來到了這家氣派的前國營電信要派公司大門口前,士氣高昂地一字一句喊出她們的訴求與心聲。雖然,一時之間沒有看見立即成果,但也絲毫感受不到她們太多的失望與沮喪。她們只是回到工作崗位上,繼續在每一次利用休假時間的聚會中,討論著如何一點一滴改善每一天工作現場中不合理、不公平的待遇與處境。 我想起打從一開始認識這群派遣工會幹部以來,最活躍、也是負擔最多工作的幹部彤,曾經訴說過她的故事。當初彤在新的派遣公司接手這家國營電信的勞務外包合約後,曾因她在工會事務上的積極參與,一度無法保住這份工作。彤說,她和先生商量後,覺得對的事情就應該去做,要是哪一天真的被解雇,大不了先讓先生養一陣子。而當彤平靜地講著這段過往經驗時,其他幹部則是紛紛抱著同仇敵愾的態度。我猜想,她們應該是已經一步步攜手慢慢走過了自己在勞工團結路上艱難崎嶇的路途,也許,也正是因為如此,抗爭行動才感覺不再是畏途,團結相挺才顯得理所當然,而堅毅與果決也可能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淬煉出來的。 幾天前,同一個企業集團裡一群剛加入另一個新工會的派遣員工找上門來討論交換意見,彤在最後特別分享了自己參與工會事務的一個重要前提,她說,因為我們要幫勞工爭取權益,要出來和資方對立,自己絕對不能夠在工作或待人處事上有任何懈怠。 我看著彤和其他工會幹部是如何自信地將她們的經驗分享傳播給另一群正要走上團結道路的勞工們。再次想到了陳映真小說裡的畫面,只是,我們需要的不再是片刻的淒美,而是可以思索如何在每一天、每一刻的工作職場中,讓勞工團結的種子不斷地往外擴散,要讓美麗的花朵綻放在每一個職場的荒野中,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從這一代到下一代;我們需要的是,讓更多的工人有意識並勇敢地加入團結的行列。這些,正是這群勇敢的派遣勞工用行動所教我的道理,而我確信,她們也將繼續將這樣的團結種子散播下去!(Queen Mary學院商管系博士生)   (圖說)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與中華電信約30名派遣員工,2014年1月17日由南部北上抗議,要求中華電「終止假派遣、立即全數納編;正式雇用」。(圖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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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狀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等瀆職圖利

狀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等瀆職圖利 就是新勞動三法周年最佳賀禮 工會勞勞爭議的原兇就是勞委會   100年5月1日勞動三法修正正式實施後,理應勞動法治更趨健全,主管機關勞委會,基於尊重工會會務自主精神,揚棄過去黨政不分,假藉行政解釋操弄工會心態, 依據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依法行政,即時為所當為,讓工會內部競爭,透過民主程序,依據法令章程進行,實踐產業民主的理想,落實兩項國際公約精神。   張緒中表示:這是100年5月1日工會法修正後,第一個大型工會反民主自肥延任,違法調高會費,近8個月未公告周知會員,偽造章程陳報勞委會重大爭議案。鑒於解嚴以來,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期以政黨考量,未落實行政程序法規定,依法行政。本案利害當事人自100年12月,循行政救濟管道,陳情檢舉勞委會、行政院、監察院、總統府。歷經一年多,終於在 2012年4月12,由趙天麟立委召開「有關中華電信工會疑違反工會法與工會章程糾紛」協調會,主管機關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公開表示,中華電信工會第5屆會員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有關修正工會章程第11條理事長由會員直接選舉改間接選舉;第15條本屆工會幹部延長任期一年;第31條調高會費等案,完全未經法定程序議決爭議)至今均未備查,且該會議結論經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中華電信工會高雄市分會理事長柯震榮共同簽名(證據1)。並根據協調會結論,在101年4月20日假中華電信工會會所,由勞委會召開檢視會員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錄影帶會議(證據2),證實修正工會章程第11、15、31條,完全未經法定出席三分之二議決程序。   張緒中強調:本案針對勞委會公務員明知中華電信工會有偽造文書、違法扣取會費、幹部延任自肥等情事,卻一再以函請中華電信工會說明、建議陳情人循工會內部程序解決方式回應告發人等檢舉,片面聽取中華電信工會方面之說詞,未深入追查究竟有無不法之情事(尤其中華電信工會函復均係該會理事長朱傳炳以該會名義發出,然朱傳炳本身即為偽造文書部分之行為人,幹部延任自肥部分伊亦係贊成、主導自肥並因此得利之人,勞委會公務員為何竟僅形式上,一再要求中華電信工會函復說明或約談朱傳炳,且對中華電信工會函復或朱傳炳陳述內容不加質疑?),不僅不依工會法第 43 條規定對中華電信工會施以處分,甚至自始至終對於中華電信工會前揭所作所為究竟是否適法,未有任何明確之判斷,遑論盡其理由說明之義務。勞委會未依據行政程序法第36、37、43條,及工會法第32、34條及43條規定,針對陳情利害關係人檢舉查明事實,依法處理,一再以「循內部程序處理」推諉不作為,製造延宕工會紛爭,嚴重破壞法制信賴原則,明顯違法瀆職、圖利中華電信工會第五屆工會幹部,假工會會務自主之名,變相行介入工會政治綁樁之實。   張緒中理事長最後指出:工會章程修正程序與法定議決人數為工會法第26、27條明文規定,且工會法第32條明定:工會章程之修改或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之變更,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直接選舉改間接選舉,延長任期一年、調高會費,均涉及工會章程修改‧勞委會公務員一再以不介入工會爭議,或函告陳情之利害關係人循內部管道處理等託詞,稽延就中華電信工會不法違失加以查察處分,任由中華電信工會幹部延任自肥,枉顧法律制度之安定性及降低不可預期性立法意旨,「應為而不為,不應為而為」,瀆職、廢弛職務圖利中華電信工會第 5 屆幹部。在高雄市分會及會員張緒中利害當事人,不斷循既有行政救濟管道,依法陳情檢舉,留下重要證據文獻,為追求程序正義與釐清真相,而採取告發主管機關行動,就是要給表裏不一,知法玩法的官員,讓人民來公審,以期建立公平透明的制度,改革以往政黨與勞政機關藉法令的解釋操弄工會。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張緒中  0937-678-228   進行中之相關訴訟: 1 高雄市分會選出總會代表委任律師告發朱傳炳偽造文書罪。 2高雄市分會委任律師提告延任決議無效並聲請假處分。 3高雄市分會委任律師告發潘進財背信罪。 4高雄市分會委任律師告發勞委會官員瀆職圖利罪。 5張緒中告發朱傳炳偽造文書罪。 6張緒中告發工會限制連任兩屆理事長參選資格決議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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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假民營真國有 中華電信高股利背後的真相

假民營真國有 中華電信高股利背後的真相 對外不實廣告 欺騙消費者 對內與派遣公司掛鉤 非法壓榨台灣勞工 官派董事掌握經營權的國內電信業龍頭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甫於日前遭到NCC以廣告不實、欺騙消費者的罪名開罰新台幣五佰萬元,該公司未徹底反省其所擔負企業社會責任,旋即又爆發南部第二客服園區因派遣員工檢舉公司內部不法勞動條件,而在 勞工保險局逕行查核開罰後遭到非法解僱的情事。吉宏興業有限公司承包中華電信南部第二客服園區相關客服業務多年,長年以來高薪低報勞保投保薪資,並與中華電信訂立私法,拒絕依法給予國定假日出勤員工雙倍支薪。   任職網路障礙台的派遣員工顏士偉,於去年底12月29號向總統府民意信箱提出檢舉,並由其轉發命令至中華電信公司,及勞工局同時進行查核。中華電信人力資源處梁一中表示,此案應避免與資方直接撕破臉,因為訴訟程序曠日費時,對勞工沒有好處,而且違法情事的判罰,結果也不會因為個人檢舉獲得平反。而全公司一體適用,反而還會讓檢舉人丟掉工作,影響生計,實非明智之舉。並稱此案已轉達總公司客服處副處長,但中華電信與派遣公司的合約關係,該單位僅能建議改正,沒有實際權限,明顯推諉責任歸屬,與NCC轉知檢舉人該案屬中華電信公司內部治理之範疇不符。   勞工保險局承保處吳香桂表示,經查核檢舉內容,已判定吉宏興業有限公司非法事實成立,且吉宏興業有限公司態度惡劣,透過二次糾正,才修正至合法投保薪資級距,業已依法處以四倍虛報差額罰鍰。另將非法檢舉結果轉達至中華電信公司,但中華電信公司並未有任何回應。 官商勾結 私相授受 檢舉不法的派遣員工顏士偉,於3/15勞工保險局開罰後,收到吉宏興業有限公司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表示因為公司業務變更,自4/1起不再續聘,明顯為秋後算帳行為,企圖剪除異議份子,以利日後繼續遂行其非法管理。查吉宏興業有限公司於非法事實成立並遭勞工保險局裁罰後,中華電信業已接獲違法查核裁罰通知,但並未依照派遣契約內容與法派遣業者解約並要求賠償,反而自4/1起允許該公司擴大承包南部第二客服園區所有的外包業務,明顯有官商勾結的嫌疑,並縱容派遣公司非法解僱員工,欲製造對私法管治的無聲工作環境。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理事長張緒中表示,中華電信縱容旗下派遣公司與其訂立私法,拒絕依法給予國定假日出勤員工雙倍支薪。在工會向勞工局檢舉,並經主管機關處分後,依然故我,公然藐視法律;且中華電信與派遣公司竟口徑一致,公股公司公然帶頭違法,交通部難辭其咎,工會給予最強烈的譴責。 官股主導 官派董事 無力管制非法勞動條件 亦或背後還有藏鏡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雖聲稱已民營化經營,但官股持股比例極高,公司董事仍採官派,國家掌握該公司實際主導權,通信類經營亦為交通部轄屬,如今卻放任公司內部違法管理,囂張訂立私法以凌駕公法,非法壓榨台灣勞工基本權益,馬政府一方面喊口號降低失業率,打造黃金十年。另一方面,手下人馬忙著與財團及民間不肖經營業者掛勾,違反勞動法令,將經常性業務改採定期契約形式約聘,藉以降低營運成本。同時,再將法律訂定的勞動條件恣意竄改,壓榨勞工,中飽私囊,實現其所謂對股東負責、並創造最大利益為依歸的營運精神。連政府掌握經營主導的企業,都已經由內而外腐敗不堪,「黃金十年」的口號恐怕也只不過是一張欺騙台灣人民的空頭支票。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強烈訴求: 一、交通部應立即要求中華電信公司,根據吉宏興業有限公司違反勞動法令,解除其     勞務契約。 二、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行政,重罰並公告要派公司中華電信與派遣公司吉宏興業有     限公司違法事實;並立即要求依勞基法給予派遣勞工應有待遇。 三、中華電信公司應立即將經常性客服業務工作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九條規定,     直接雇用納編。 懇請 諸位記者先生小姐為弱勢勞工們仗義發聲報導。 新聞聯絡人: 副理事長洪崇益0910-865-657 副理事長邱曉彤0933-392-832 理事長張緒中  0937-678-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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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2中華電信客服園區儼然已成為國內最大的派遣血汗職場 ?

中華電信客服園區儼然已成為國內最大的派遣血汗職場 ? 交通部指導 中華電信謀劃 派遣公司涉嫌高薪低報、苛扣派遣人員勞務薪資! 剝削年輕弱勢女性勞工、圖利外資財團 根據日前媒體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去年11至12月對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單位的勞務採購得標廠商,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以國營事業單位的違規比例較為嚴重,包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台灣菸酒公司及中央健保局,都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事。..抽檢的13家廠商中,以國營事業單位的違規比例較為嚴重,包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台灣菸酒及中央健保局,相關違法的事項,包括簽訂定期契約、未全額給付工資、未給付加班費、未確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及超時工作等。對這樣的結果,工會一點也不會意外,這是台灣剝削共和國的常態,不是例外。特別是國營企業或公股企業,與本土派遣公司不僅是剝削派遣勞工的共犯結構,更是政商關係利益輸送的食務鏈。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指出:長期以來,為中華電信提供客服勞務的派遣人員於端午節、中秋節出勤服務,一直未能獲得勞基法的踐實保障。經工會正式函請主管機關函釋,並經高雄市勞工局明確解釋民俗節日出勤薪資,並具體裁罰違法派遣公司。 然派遣公司一再以其與中華電信的私法契約暨中華電信公司片面釋示指導為由,悍然拒絕給予上揭民俗節日出勤勞工工資加倍發給或擇日補休。上情經本會幹部代弱勢勞工們提出陳情,交通部部長毛治國竟以正式公文(如附件)函覆,同意中華電信公司與其派遣公司違反勞基法。台灣勞工真是悲哀啊!被無情的資方踐踏已是夠悲情無奈了,就連由官股主導掌控董事會的中華電信公司也來踹上一腳。更可恨可氣的是,連領取納稅人公帑的行政官員,也對於弱勢基層勞工的法定基本權益視若無睹了。   本身也是派遣員工身份,工會副理事長邱曉彤憤慨表示:在中華電信當派遣員工為長工及奴隸,沒把他們當人來對待,對派遣員工福利完全未按照勞基法處理,例如:勞基法規定的國家例假出席者,未按規定給出勤者雙倍薪資及補休一天,經向萬寶華派遣公司反映,萬寶華公司客服處莫定吾處理表示中華電信張華催主管(同音)告知已包含在時薪中,故不會在另行發放此費用。經向勞工局確認此為兩造公司私法且已明顯違反勞基法,已裁罰在案,但中華電信仍不補發此筆費用,萬寶華公司甚至表示還要向上申訴,認為其也很委屈。邱副理事長進一步控訴表示:對於派遣員工,請事、病假、年休假,則百般刁難,生理假一定要女性員工提出醫生證明,此假已經勞工局證實非必要附醫生證明,另有同仁要與家人一起祭祖,公司則要求其提出,非要本人親辦理證明,不然不准。同仁要求可以年休假抵扣,公司也以排不出班務,未予以辦理,還提出年休假薪資已平均分擔在派遣員工薪資中,故未必要給休假。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副理事長洪崇益表示:為維護弱勢勞工權益,工會一再依行政管道不斷陳情救濟: 一、函文請示高雄市勞工局,獲『高市四維勞局條字第1000038704號』函釋,明確揭示端午節、中秋節出勤勞工工資加倍發給或擇日補休。 二、對於中華電信的派遣公司未給予端午節、中秋節出勤勞工工資加倍發給或擇日補休涉嫌違反勞基法情事,指導並協助苦情勞工向高雄市勞工局提出檢舉,蒙該局至中華電信客服職場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資方確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9條之情事,並於100年9月20日以高市府四維勞條字第1000103648號裁處書處分在案。 三、工會並協助苦情勞工提起勞資爭議,於101/02/15調解會議中,與會3位調解委員一致認定資方有違反勞基法第39條之情事,請資方補足應發工資差額或另給予擇日補休,唯在資方尚持保留做法下,雙方同意於101/03/28再開調解會議。 四、勞資會議中,派遣公司萬寶華指出,依照其與中華電信合約的薪資給付辦法來 給付,目前並沒有包含這部份(端午節、中秋節出勤勞工工資加倍發給或擇日補休)。中華電信沒有給付,萬寶華也不會給付。並且萬寶華特別指出,其曾針對此一部份向中華電信提出徵詢,蒙告知無須給付此一部份(端午節、中秋節出勤勞工工資加倍發給或擇日補休)。 五、中華電信的企業社會責任,說一套,做一套。左手營造行善表象,右手違法踐踏勞工權益。   理事長張緒中進一步指出:中華電信公司投資子公司中華系統公司,亦遭員工投訴違反勞基法,並經台北市勞工局處分在案。資方惱羞成怒,對其懷疑向勞工局投訴員工調職、減薪、調降獎金,並威脅資遣。該員工直接向工會投訴尋求協助,近期內將請立委召開記者會公佈詳情。張緒中表示:中華電信公司曾於100年7月13日函覆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略以「..三、本公司辦理委外承攬契約均明載承商應依勞動基準法、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以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因此,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提出訴求: 一、馬總統應立即要求行政院查處交通部暨官股所主導的公司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及其子公司、孫公司違反勞基法,濫權戕害勞工權益情事,還給弱勢勞工公道。 二、要派公司中華電信應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責成派遣公司儘速補行發放端午節、中秋節短少發放的工資。並為了保障弱勢基層勞工權益能獲得確實救濟,必要時得暫扣派遣公司的履約保證金及適切額數的勞務金。 三、本案所述內容發生地為中華電信公司南部客服中心,實為全臺各地派遣公司均在違法狀態中。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行政,重罰並公告要派公司中華電信,與派遣公司;並立即依勞基法給予派遣勞工應有待遇。 四、基於企業社會責任,中華電信公司應將客服經常性工作員工,在101年3月31日契約期滿,不得再發包派遣公司。應由中華電信公司予以納編;或比照現行該公司招考臨櫃服務人員,由其子公司中華黃頁公司承接。 五、請朝野立委諸公,針對政府國營企業及公股事業帶頭違法,大賺台灣人的錢,剝削台灣年輕人,大量盈餘卻錢進外資財團口袋,此等不公不義情事,要求立即改善。   以上懇請 諸位記者先生小姐為弱勢勞工們仗義發聲報導。足感恩! 新聞聯絡人: 副理事長洪崇益0910-865-657 副理事長邱曉彤0933-392-832 理事長張緒中  0937-678-228 http://www.facebook.com/hsuchung.chang 工會相關網頁查詢:http://www.tnu.org.tw/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TTNU20110501 http://www.wretch.cc/blog/e100637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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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7中華電信南區客服園區記者會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採訪通知  2011/08/06 【揭發幸福城市&幸福企業剝削年青人真相】 記者會 當幸福遇見剝削的時刻 向左看?向右看? 南台灣第一份派遣勞工報刊【溯報】正式出刊 時間:100年8月7日上午10時 地點: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門口 (高雄市七賢一路20號) 人員:張緒中理事長、陳致中市議員、鄧學良董事長、顏士偉總編輯 主辦單位: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記者會背景資料 主管機關的怠惰才是傷害勞工權益的最大元凶 檢視最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近來針對科技業、公共工程、派遣勞工等企業進行勞動檢查,發現超過八成違反勞動法令。本國勞動法律常常流於「立法從嚴,執法從寬」,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的怠惰才是傷害勞工權益的最大元凶。而台灣產業結構七成以上都是中小企業,弱勢勞工怎麼能與有錢有勢的老闆爭權益、講條件。因此,勞工朋友在工作上遭遇不當對待如勞健保高資低報、非法加班、無薪休假、職場歧視、工作傷害過勞死、非法資遣、逼迫退休等問題時,常常求助無門,甚至被被勞工主管機關消極出賣而不自知。  資本主義社會法律是有錢人欺壓弱勢者的工具。勞工只要走到行政救濟或司法爭訟,在台灣「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無論訴訟成敗,最後資方都是贏家。有關基本工資、育嬰津貼、勞保年金、外勞政策及勞工權益保障基金等各項議題,立法機關現已分別訂立了「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保條例」、「就業服務法」及「勞動檢查法」等相關法令。但在台灣特有的政商結構下,「勞方守法、資方違法、政府沒辦法」,不平等的勞資社會關係上,面對全球經濟依舊低迷混沌之際,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應拿出魄力嚴格執行法律,捍衛勞工權益,不可被動等待勞工的申訴。  重視勞工權益「攏是假」 2009年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表示:勞委會的派遣定義很清楚,「派遣勞工還是受僱於派遣公司,且人力派遣問題也在87年就規範必須適用勞基法。勞委會於2009年4月14日亦函釋,人力派遣業者若雇用勞工從事經常性工作,屬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不可採定期契約,以免影響勞工之資遣費、預告工資和特別休假等權益。對於業者以業務承攬之名,參與政府勞務採購案件,卻行僱傭之實一事,勞委會認為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如與勞務提供者間屬僱傭關係,則應依據勞基法之規定,不得以簽訂承攬契約方式規避雇主責任。並於2009年5月18日起,以1個月的時間進行專案檢查,分北、中、南抽查88家業者,有55家受罰,所有違法事項,均通知事業單位立即改善,罰緩累計89萬元。同時在勞委會僅抽查1.1%的人力派遣業者,就有高達62.5%的違規情形。而在勞委會2009年首次進行勞動派遣勞工權益實施專案檢查。「勞委會抽查經營派遣業務企業1411家中的88家,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就有76家、違法比例高達 86.4%!」  2011/01/28 勞工委員會新聞稿,「以人力派遣為主要經濟活動者係屬人力供應業,自87年4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派遣事業單位僱用派遣勞工從事工作,有關勞工之工資、工時、休息休假、資遣費、退休金、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勞工保險等權益,應符合勞動相關法令規範。」但根據審計部「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書中,受檢派遣事業單位高達八成均違反勞動基準法,任由弱勢勞工被剝削壓榨,形同無政府狀態。 資料來源:審計部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面對一個無情競爭多變的就業市場,老闆採用各種人事管理制度,藉以降低人事成本,追求公司利潤。以公股企業中華電信公司為例,該公司藉由政府公權力累積六十年國家資源,與人民繳交之高額裝機費,中華電信公司的經營資源(土地、固定網路)與董事會決策團隊成員任命至今均由執政黨欽點,且以台灣為其主要市場,大量賺台灣人的錢,每年平均盈餘高達四、五百億新台幣,固定網路市佔率更高達97%。在民營化後,一方面將近半的盈餘分給外資與大財團,另一方面拿公帑成立基金會,倡導「企業社會責任」;卻採用「人力派遣」制度,大量把中華電信公司必要且經常持續性業務人力外包,藉以降低人事成本,道地實在的賺台灣人的錢,卻將台灣的年輕人推向一個不確定的未來,把企業應負擔的成本轉嫁給社會。 幸福不是口號,是人民生活真實的感受。呼應社會「反剝削、要分享、爭平等」的改革期待,重建一個具有分配正義的工作環境,讓年輕人浪漫戀愛、勇敢結婚,傳襲香火,使台灣成為一個「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美麗島。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五月一日成立,由中華電信工會前理事長張緒中當選第一屆理事長。本會號召台彎跨公司通信網路產業勞工集結之獨立工會組織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亞太、神腦、聯強及其子公司與外包員工、網路媒體工作者等等都可以加入我們的工會!從中華電信工會奮鬥的經驗與累積的專業,我們應該站出來,團結所有電信網路勞工朋友,組織真正能夠「保障權益、伸張正義」的獨立工會。基於反剝削、要分享、爭平等創會宗旨,將「勞工是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無名英雄」口號,化為具體社會安全制度,從制度面爭取外包派遣員工一個穩定善意的工作環境,嚴格執行勞動法令等各項規定,落實憲法保障勞工工作權。 會址:高雄市新興區東海街51-2號  信箱:tnu0501@gmail.com 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hsuchung.chang 網站:http://www.tnu.org.tw/ ※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 張緒中 (0937-678-228) 綠色「T」代表『Taiwan』台灣常青、香火傳承、永續台灣。 藍色「N」代表『Network』工會運用網際網路,跨越國界族群,組織漣結。 紅色「U」代表『Union』熱情團結全球兄弟姊妹,建構獨立公義的社會。 T means「Taiwan」ever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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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立法院公聽會

  【給台灣年青人永續就業制度】公聽會草案  企業社會責任-各電信集團賺錢的真象 會議時間:100年5月13日上午10時至12時10分 會議地點:立法院紅樓 302會議室 主持人:立法委員羅淑蕾、潘孟安、鄭汝芬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羅淑蕾國會辦公室 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與會人員: 交通部 郭蔡文次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謝繼茂總經理 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鄧學良董事長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張緒中理事長、洪崇益副理事長、邱曉彤副理事長、李則緯常務理事 討論議題: 一、 勞動基準法執行與人力派遣勞工保護之檢討。 二、 政府部門與公股企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之具體作法。 三、 公股企業中華電信公司必要持續客服業務之外包作業檢討。 四、 勞動基準法有關工時與人力派遣法制面之修正方向。 0513給台灣年青人永續就業制度公聽會資料 0513公聽會資料手冊 0513新聞連結檔 Chunghwa mulls making temps permanent 派遣工訴苦勞委會:近期將勞檢 派遣公司刁難? 中華電信員工泣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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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1第一屆第1次會員大會手冊

20110422會員大會手冊資料 苦勞網-「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五月一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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