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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獨立總工會、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台灣電信工會 活動採訪通知 2019.04.09 活動名稱:【2019亞太國際勞資關係論壇-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落實社會分配正義】

By In 新聞稿 On 2019 年 04 月 05 日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台灣電信工會
活動採訪通知 2019.04.09

活動名稱:【2019亞太國際勞資關係論壇-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落實社會分配正義】

活動時間:2019年4月9日上午9-17時
活動地點:國立中山大學國際研究大樓華立廳(運動場對面新大樓1樓)

主辦單位: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理研究所、台灣電信工會

協辦單位: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台灣工會大聯盟(CSR MONITOR)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高雄銀行企業工會、高雄果菜運銷(股)公司企業工會、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高雄市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高雄縣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 高雄市臺灣航勤(股)公司高雄分公司企業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南區分公司分會、高雄市職業總工會、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中華民國全國勞工團結總會

第一場:【數位資本主義V.S就業分配正義-勞資省思與挑戰】
主持人: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郭瑞坤所長
報告人:印度學者Dr.Santanu Sarkar(XLRI Xavier School of Management in India)
大數據權威麥爾荀伯格(Viktor Mayer-Schönberger, Thomas Ramge)在「大數據資本主義(Reinventing Capitalism in the Age of Big Data)」指出金融資本主義退位,重新定義市場、企業、金錢、銀行、工作與社會正義。從二十世紀的金融資本主義,轉型到二十一世紀的數據資本主義。彼得.杜拉克預言未來知識工作者,在下一個社會扮演的關鍵角色。勞資雙方如何掌握企業社會責任(CSR)、社會課責(SA8000)進步利他脈動,落實在國家經濟政策與法制上,落實保障勞動人權,實踐社會正義。期盼藉此研討會,分享不同國家勞動政策背後的思維與體制,倡議分配正義及產業民主分享制度,進而監督政府「以人為本」,實踐優質工作,維護勞動人權。

第二場:【台、港、韓獨立工會發展回顧與挑戰】
主持人: 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劉梅君教授
與談人:中國勞工通訊韓東方主任(香港)、前公營事業大聯盟金浩先委員長(韓國)、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張緒中理事長(台灣)
韓國、香港、台灣-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三個經濟體,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席捲亞洲,韓國自主工運發動大規模罷工,從組織民主勞總到成立民主勞動黨,甚至一度成為韓國第三大政黨,推出總統候選人權永吉先生;工運律師盧武鉉當選總統,到盧武鉉路線夥伴文在寅當選總統,雖大幅提高基本工資等有利勞工政策,但民調卻創就任後新低。而香港1997年回歸中國,在一國兩制結構經濟學下,房價飛漲,貧富差距加大;香港工黨成立,一舉拿下三席立法會議員。但20年過去,工黨只剩一席議員,中國採取強勢管制言論自由及打壓社會運動。再對照三次政黨輪替的台灣,台灣價值、民主制度、媒體生態、勞基法修惡、工會組織鬥爭進入春秋戰國時代,政黨鬥爭竟簡化拚經濟,一樣20年,不一樣的韓國、香港、台灣發展生態,我們有甚麼啟示與想像?

第三場:【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CSR)–勞、資認知與實踐】
主持人:國立中山大學黃北豪教授
與談人:新加坡大學李光前商學院客座教授康榮寶、中鋼工會陳春生理事長、台灣工會大聯盟召集人張緒中博士
台灣公司治理完全以美國華爾街馬首是瞻,黨國侍從政治文化思維的財經官員,從制度規劃到資格限制,不僅裁判兼球員,更是自肥圍事。檢視兆豐金、永豐金、樂陞到大同華映案,過去財經大員:前財政部長邱正雄、前經建會主委薛琦、前經濟部長尹啟銘等均列名獨立董事,可見一般。台灣2018年1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企業社會責任(CSR)正式列入公司法中,凸顯公司從追求最大利潤,進化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權益。透明誠實經營、重視勞動人權、兩性平權、合理薪資、到重視環境保護、健康職場等都是實踐CSR的重要課題。如何將CSR法制儀式,轉化成勞、資雙方內化的價值,深化社會資本,正是數位幸福學核心課題。

第四場:【從台灣勞動事件法檢視勞動救濟制度之應用】
主持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鄧學良董事長、與談人:陳樹村律師、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陳柏謙研究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劉亞平秘書長、台勤工會 鄭盈昇理事長
在勞資不對等的天秤上,如何從制度上,讓在資訊不對稱,且擁有社會資源的資方願意守法;相對弱勢勞方在遭遇資方不平等待遇時,得以在最短時間,最經濟成本適時救濟,應是政府處理勞資問題,重要且核心的施政議題。無論從現有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仲裁、裁決機制,到立法院剛完成立法之「勞動事件法」,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能真正落實濟弱扶傾、保障勞動人權立法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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