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函文
20220707中華電信談什麼誠信正直,ESG已盪然無存
中華電信可以花10億成立將來銀行,不給員工防疫補助。 左手剝削,右手做善事,用的都是員工血汗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32210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686713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85762 https://ctee.com.tw/wealth/fintech/618848.html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526/2259402.htm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940615 https://arielhsu.tw/cht-malpractice-99/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78065[...]
read more20140924 致中華電信 蔡力行董事長函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函】 受文者:蔡力行 董事長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9月24日 發文字號:台通網(103)工字第1030010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查貴公司一再以續延約或洽特定廠商要約6個月新約,技術性操作已嚴重損害某些服務多年資深客服派遣勞工的權益。嗣經本會幹部以電子郵件向鈞座反映,期貴公司(鈞座)於決策時能多些人性化思維,不要一再唯利是圖,絲毫不體恤弱勢基層勞工的卑微權益。唯貴公司(鈞座)卻置若罔聞,一再本以財閥心態思維,技術性剝削弱勢勞工權益。本會籲請貴公司(鈞座)懸崖勒馬,展現些許社會道德暨企業責任,請 查照惠復。 說明: 一、本會幹部曾於1030905就本案撰寫電子郵件向蔡力行董事長反映,諒察。 二、檢附上開電子郵件影本及弱勢基層勞工向本會陳情書,如附件。 正本:蔡力行董事長、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立法委員羅淑蕾、立法委員陳學聖、鄧顧問學良、全體會員 理事長 附件1 From: 洪崇益 Sent: Friday, September 05, 2014 2:40 PM To: 蔡董事長 力行 Cc: 張理事長 緒中 ; 董事長室 陳芳枝特助 Subject: 公司或無傷害伯仁之心,唯伯仁的權益卻是遭受實質的損害了,建請公司應給予權益受損者適切救濟。 蔡董事長:您好 茲反映派遣勞工的求救心聲,如附檔,祈能獲得您的正義幫助。 一、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0條,女工受僱工作未滿六個月者,產假期間工資減半發給。 二、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受僱者任職未滿一年,將影響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權益。(註:本個案未必會提出申請) 三、 貴公司一再以續延約6個月或洽特定廠商要約9個月新約,已嚴重損害這些服務多年資深派遣勞工的權益。如附檔,倘貴公司於今年4月份不以續延約處理,而是另為招標,則本案派遣工作夥伴就得以完整的保有法定產假暨育嬰等相關權益。[...]
read more20140822吉宏特休應休爭議第二次調解紀錄
請大家繼續看下去….. 沒有誠意的資方,早知道第一次就直接申訴,由第三公證單位裁決,浪費大家時間及行政資源。 理事長捐出他的出席費慰勞我們~~[...]
read more20131024吉宏企業工會高雄巿議會記者會
網路工會新聞稿20131024_ 1 20131025勞工局回應吉宏興業公司派遣勞工申請籌組工會案 20131024高雄落實人權城市 市府應帶頭禁用派遣工 [...]
read more20130901吉宏企業工會籌備過程
為何已有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還要成立吉宏企業工會呢 網路工會: 優點:可以集結同產業的前輩先進,例如:張理事長、洪副理事長、汝微…等 專業人才,對外可以產生影響力,對中華有一定的壓力。 缺點:對於派遣公司沒法令上實質地位,故之前常被萬xx公司嘲弄,哪只是產業工會愛理不理的。 企業工會: 優點:資方需依勞基法30、30-1、32條對於勞工超過工作時間等事項需與工會協商,違反處2-30萬元以下罰鍰。 會員可享受工會法第35、36條。 違反35條:依其輕重 處3-15萬以下罰鍰及6-30萬以下罰鍰 得連續罰 違反36條 處2-10萬以下罰媛 第35條內容: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 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二、對於勞工或求職者以不加入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為僱用條件。 三、對於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而拒絕僱用 、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四、對於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 待遇。 五、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無效。 資方需依規定立即擇日與企業工會進行團體協約、職工福利委員會、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等相關責任。 缺點:因勞工弱勢在努力工作之餘,沒有餘力去執行及不敢大聲去要求老闆改善。 福:利: 故二者與相輔相成的互助,才能成就弱勢勞工的福址 於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8/17理事會及吉宏興業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籌備第三次會議 決議:原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會員,只要填寫入會申請書勾選同意由網路工會9/1起由其繳交9月起月費,撥100元互助金至吉宏企業工會。只要一筆入費用,即可享受雙重保護。 快樂、美好未來掌握在您的手裡,心動不如馬上行動,請洽各單位幹部領取入會申請書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暨吉宏興業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籌備會 20130722吉宏發起人會議紀錄 20130722吉宏籌備會第一次會議 20130731吉宏興業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籌備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read more2012工會成立-派遣合約演進比較表
合約內容演進比較表 派遣廠商 萬寶華2011年1月1日 吉宏2012年4月1日 吉宏2012年6月18日修正 契約時間 一年 一年 不定期 薪資 訓訓練津貼以中階計算(126元) 訓練津貼以103元計算 訓練津貼以中階計算(126元) 福利 農曆春節期間(除夕-初三)、颱風,出勤者加發1倍薪(依出勤時段計薪)共3天+颱風+選舉日 農曆春節期間(除夕-初三)、五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中央選舉、颱風,出勤者加發1倍基本工資(138元) ,共6天+颱風+選舉日 農曆春節期間(除夕-初三)、五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中央選舉、颱風,出勤者加發1倍基本工資(138元)新增元旦及翌日、228、革命圥烈紀念日、婦女節(民族掃墓節前一天)、民族掃墓節、9/28、10/10、10/25、10/31、11/12、12/25共19天+颱風+選舉日 獎金 10000元 10000元+獎金0-5000(依績效) 10000元+獎金0-5000(依績效) 服務績效獎金 依成績 依成績,但排除遲到者 依成績 請假 4、5月起開始有生理假及病假半薪 生理假(不用醫生證明)及病假半薪 生理假(不用醫生證明)及病假半薪 育嬰假 沒人請過 已有人申請 已有人申請 本報特派記者 白露絲 在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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